為便于進出口貨物的收發(fā)貨人及其代理人正確申報商品歸類事項,保證海關商品歸類的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guī)定》(海關總署令第252號公布)有關規(guī)定,海關總署制定了有關商品歸類決定(見附件1)。同時,根據我國進出口商品及國際貿易實際,將世界海關組織協調制度委員會的部分商品歸類意見轉化為商品歸類決定(見附件2)并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2年9月1日起實施。有關商品歸類決定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其他相關規(guī)定發(fā)生變化的,商品歸類決定同時失效。
特此公告。
2.2022年世界海關組織商品歸類意見轉化商品歸類決定.doc
海關總署
2022年8月17日